裁判官判決惹批評 大律師公會:尊重法院裁決、審慎克制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0/08/21 20:58

最後更新: 2020/08/21 21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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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律師公會今日(21日)發聲明,稱有裁判官就刑事審訊作出事實裁決時,因質疑警員證供可信性而被批評,而以往裁判官或法官,裁定警員證供可信時,也曾受到類似的批評,呼籲公眾尊重法院的裁決,並審慎克制。

大律師公會稱,法官及裁判官,和陪審團聽取證據,以裁定被告是否干犯控罪,過程涉及事實裁決,一般會根據各種因素,去決定證人是否可信,例如證人證詞有否與其他證據抵觸、證人態度及舉止等,法官或會裁定證人不誠實,過程適用於所有證人,包括一般市民及警察。

公會續指,下級法院的法官及裁判官,有責任裁定證人可信與否,以便日後的上訴或覆核中,裁定該事實裁決是否有充足的依據支持,呼籲公眾尊重法院的裁決,並審慎克制,以免干預司法機構行使 《基本法》下所保障的獨立司法權。

裁判官何俊堯於上星期,審訊東區區議員仇栩欣襲警案時,曾批評作供警員「大話冚大話」。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之後稱收到大量市民投訴,不滿何俊堯裁判官處理反修例案件立場偏頗、裁決不公,並去信首席法官馬道立,要求嚴肅跟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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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宛彤